近日,驻英使馆发言人就英《金融时报》有关香港“公民广场案”刑期复核裁决的错误言论向该报致函予以驳斥。年8月28日,《金融时报》刊登了信函主要内容。信函全文如下:

  贵报8月21日《香港考验中国良知》的社论颠倒黑白、误导读者,我想澄清以下三点:

  首先,香港是法治社会,居民依法享有充分的权利和自由。但任何人都不能打着“民主”、“自由”的幌子从事违法暴力活动,任何违法者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黄之锋等人被判处不是因为他们行使集会、示威或言论自由的权利,而是他们的言行触犯了香港法律。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以事实为依据,按照香港法律,就此案刑期进行复核并改判,完全是依法办事,无可厚非。所谓判决是“政治打压”的说法是极不负责任的。

  其次,尊重法院判决是法治精神的重要体现,不能因人而异、因地有别,更不能说一套、做一套,奉行双重标准。令人遗憾的是,少数人口头上声称尊重香港法治、强调法治是香港成功的基石,但在行动中却采取合则捧、不合则反的态度。这种“选择性的做法”带有明显政治偏见,违背了香港珍视的法治精神。

  第三,香港回归20年来,“一国两制”取得巨大成功,香港续写了“香江传奇”。事实上,香港考验的并非所谓“中国的良知”,而是一些人的“傲慢与偏见”,考验的是这些人能否客观公正看待香港取得的发展进步,能否切实尊重香港法庭依法独立判案的权利,能否真正尊重法治精神,维护香港法治。

  中国驻英国大使馆发言人

   曾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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