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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的十分钟就不怎么样。时代发展到今天,以观众的平均欣赏水平而言,如果不能呈现《血字的研究》两人一握手“你去过阿富汗!”那样的感官震撼和逻辑力量,那就真不如不加了。而且,从偷盗宝物之后请名侦探来自我构陷,到逃跑路线的未卜先知,甚至连赃物都直接放在自己营房的皮包里不加隐藏......仅从情节安排上,也非常牵强。

这种不适感尚未过去,编导又抛出了波罗的“破案神器”——据说,“他对于客观世界中的不完美存在先天性的敏感,因此更能看到问题所在”;然而,这只能使人感到,本片的编导对于悬疑探案题材的文艺作品并不熟悉。我们知道,人为的罪案必然造成现场的不正常和相关人物的不自然,比如在阿婆的另一经典《尼罗河上的惨案》中女佣路易斯故意用“假如”的说法来“敲打”罪犯的不正常行为。而世界的不完美是十分正常的事,很难找到大小形态都极为相似的两个鸡蛋。如果对于不完美过于敏感,则会纠结于各种基本无用的细节而不是案件的线索。至少这对破案来说,并没有什么价值,反而会降低发现不正常现象的能力。

终于来到老版故事开头的位置,然而,约翰尼德普脸谱化的表演一下就把他所饰演的角色出卖了。坏人也不一定是看上去就坏啊,朋友。至少可以像旧版一样显得正常一些,善恶难辨。

当然,波罗的表演远没有老版浮夸。但我们不该忘记波罗在阿婆的笔下本来就是一个性格有点浮夸的人物(而且很馋)。阿婆在文字中对于他的这种性格特质并不欣赏,甚至有些许的厌恶,但这却使波罗的艺术形象立体起来。不可否认,编导在将波罗的形象“常人化”的问题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加入了大侦探对于“卡瑟琳”的思念,但由于对悬疑探案题材作品特质的认识不到位,这些努力显得苍白而多余。

不知是否为了让德普展现他丰富多变的面部表情,新版把杀死雷切特的方式改成了由力气大的男人按住他,其他人轮流上前以匕首“复仇”;但这强化了原作逻辑上的一个漏洞,就是:为什么要写那张字条?就是那张后来烧毁又被波罗用神科技部分复原的那张字条,暴露了死者真实身份的字条。老版电影中字条上只有当年绑架撕票案受害小女孩的名字,而且杀死雷切特时是迷昏了之后,轮流刺杀,因此要先让死者知道,这是对他兽行的报复,这还说得过去吧;但新版既然安排雷切特在清醒时被杀,那为什么不当面告诉他呢?岂不更加解恨,更有仪式感?而且,新版的字条上写了很长的一段话,大意是“你的手上沾满了xxxx的鲜血,你必将为此付出代价”云云,这不像是对一个局内人发出的警告,而像是对局外人(波罗和我们观众)做出解释,反而使观影者一下子失去了代入感,尤其对于看过原作和老版电影的阿迷来说,一时索然无味。

再有,老版那经典的,英格利希鲍曼的长镜头呢,本来期待有致敬的......

最后,影片的结尾似乎在暗示,还会有新版的《尼罗河上的惨案》。唉......该说什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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