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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骏轩辑

尘埃音

安妮

系列:大航海时代

好了,我们已经从民族、法律、价值观的角度,确认了“英美文明”的源头。现在,是该回到波澜壮阔的大航海时代,去看看英美这个文明是如何成长的了。单纯从美国的角度审视这个过程,故事似乎应该公元从年,那艘名叫“五月花号”的三桅盖轮船开始。如果有朝一日,需要将“美国文明”单独从“英美文明”剥离出来,当年乘坐“五月花号”移民美国的那批清教徒,以及他们所开拓的“普利茅斯”殖民地,的确有资格承担这一历史重任。

不过,这并不仅仅是一个关于美国的故事。五月花号本质上只是英国大航海时代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开始。此前的年,英国人已经成立了“东印度公司”,致力于亚洲贸易的争夺。即使单纯考虑新大陆的开发,五月花号也不是起点,它只是英国人在北美大陆所开拓的第二个 殖民点。至于为什么这个“第二个吃螃蟹”的殖民点,会拥有如此重要的历史地位,我们后面会有详细解读。

面对大航海时代所带来的巨大想象空间,每一个国家的战略选择不尽相同。当然,与其说是未雨绸缪的战略选择,不如说是在多方试错之后,自然选择了最适合自己的方向。以17世纪强势崛起的荷兰为例,“海上马车夫”属性的荷兰,在17世纪初先后成立了东、西印度公司。内部竞争下来,与葡萄牙争夺亚洲成熟贸易航线的“荷属东印度公司”取得了巨大成功;经略美洲的“荷属西印度公司”,却由于无法掌控商品供给地,最终不得不以破产而告终。

至于强盛时间更长的大英帝国,战略选择则比荷兰要更为复杂一些。具体来说分为两个阶段。以美国独立为节点,之前的“大英帝国”可以被称为“大英 帝国”,其战略重心侧重于美洲;失去北美殖民地之后,东印度公司及东方的利益,则成为了大英帝国的支柱。因此美国独立后的英国可以称之为“大英第二帝国”。

从手段上来说,这两个阶段亦不尽相同。在东线,大英帝国更多是与荷兰一样,以“有限公司”的形式去进行贸易扩张,由此催生了“英属东印度公司”这样表面看政企不分,本质却又是私人资本属性的殖民体系;在西线,王室或者说公权力则起到了主导作用。

西线这种中国人更容易理解的,“自上而下”的地缘扩张方式,使得美洲的土地上,最终出现了美国和加拿大这两个“英美文明”属性的国家。然而英国人并非一开始,就计划好在北美大陆移民开拓的。本质来说,整个大航海时代都是由贸易驱动的,移民或者说“殖民”都只是副产品。

对于刚开始把视线投向海外的英国人来说,最吸引他们的并非美洲那大片未开垦的土地,而是西班牙人在新大陆所掠夺的黄金白银。根据估算,及至16世纪末,西属美洲殖民地每年所开采的贵金属,在全球占比超过80%。一艘艘满载金银的盖伦船,跨越大西洋回到西班牙,在滋养了西班牙奢靡之风的同时,也引发了周边邻居们的妒嫉。

从美洲利益中分一杯羹的方式有很多,英国人选择了最直接的方式,那就是“抢”。那些表面看与海盗无异,法律上却有国家背书的船只有一个官方认可的名称——私掠船(Privateer)。通俗点讲,就是“在战争时期获准攻击敌方船只的武装民船”。这样念下来,是不是有点拗口?没关系,这些私掠船和他的船员们还有一通俗的名称——皇家海盗。

在中文语境下,提到“皇家海盗”一词大家肯定想到的是英国人。只是如果让英国一家去背“私掠”这口锅,着实也是有些冤枉。在日耳曼文化强势融入西方文明之后,私掠行为本身已经成为了其文明属性的一部分。不仅仅是英国,与之恩怨千年的法国、从大英帝国独立出去的美国,都曾经在战时签发大量“私掠许可证”。

以法国为例,接受法国保护的私掠船一度达到2万余艘,并在17世纪末一度帮助法国海军,在海战中战胜英、荷联军。拔高的话,你可以认为这是对“私权”的一种认可;贬低的话,你可以将这视为日耳曼蛮族思维,或者维京海盗式生存方式的延续。

从经济角度看,一个国家授权武装民船对敌国进行战略攻击,不仅可以不花一分钱代价,获得一支海上 ,还可以从中获取直接的经济利益。西班牙国王能够代表国家,从美洲运回来的财宝中提取20%作为收益,“私掠许可证”的颁发国亦能从每次缴获中,得到这样类似比例的分成。这样看来,将民间海上力量纳入战争的做法,对政府来说几乎可以算得上零风险。

当然,这世上并不存在完全没有风险的事。从大的方面来说,私掠船虽然不会为政府增加负担,但在战场上消耗的终归也是国力;而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既然享受了私掠制度带来的低成本管理好处,那么也同样要承受其带来的风险。在欧洲,几乎每一次大规模战争后,都会有一批不愿意回归正常生活的私掠者,变身成为真正的海盗。更为尴尬的是,很多因为战争结束而失业的海军、水手,同样会选择加入“海盗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有鉴于此,将私掠行为合法化,对于一个国家战略风险是相当大的。对于更看中集权力的国家来说,即使看到了其中的好处,也往往不会愿意这样做。以同时代的中国为例,行将崩溃的大明王朝,就算看到了东南民间海上武装的强大,其做法也是更为稳妥的将当中最强大的郑氏招安,然后再用其来打压那些身份仍为“匪”的民间海上武装。即使在一些军事行动中,偶尔会招纳一些民间海上武装配合,但却不会用“私掠许可证”的形式,将海盗行为合法化。

不同的文化背景诞生不同的做法,很难说哪一种更可取。从大历史和地理大发现的角度来看,中央之国对民间海上武装的压制,虽然看起来更文明和道德,但难免又会让人惋惜这种文化取向,使其错失了整个时代。即使在大航海时代的西方,每个国家对私掠行为的宽容度亦不尽相同。

英国无疑是海上私掠文化的发源地以及 支持者。那些中国人耳熟能详的“皇家海盗”,几乎都是英国船长。在英国,私掠船兴起于“伊丽莎白时代”(“伊丽莎白一世”所统治的时代)。在这个长达45年的黄金时代(–年),英国人不仅在政治、宗教、文化等方面,完成了内部整合,并且开始建立强大海军,参与原本为伊比利亚双雄所垄断的大航海事业。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伊丽莎白时代”在英国历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如果以海军实力 ,作为帝国起点的话,此时的英国还不能被称为“大英帝国”。一直到17世纪90年代,英国海军针对当时军力最强的法国,取得决定性海上胜利之时,英国才算真正的迈入帝国时代。

以此来说,将英国带入大航海事业的“伊丽莎白时代”,算得上是帝国准备期。一如中国刘邦虽然早在公元前年就建立了西汉王朝,但这个王朝真正能够得上帝国标准,却要等到70多年后,汉武帝对匈奴取得决定性胜利后。有趣的是,公元年,英国又迎来了一位伊丽莎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并且执政时间仍在延续。只不过这位让威尔士亲王(英国王太子)熬白了头的女王,能够面对的同样不是“大英帝国”,而是极力显示帝国余辉存在的“英联邦”。

回到“皇家海盗”的问题上来。与其它国家相比,英国在海洋时代初期对“私掠船”要更加的重视。在伊丽莎白时代,上至女王、下至贩夫走卒,几乎是全民参与这一看起来不那么文明的事业。客观上,这种做法与当时西班牙的强大,及英国海上力量的薄弱有着直接关系。

海军是一个非常烧钱,并且更需要历史积淀的军种。在海军建设上,一直以来都有“百年海军”之说,即使英国再有雄心壮志,想成为海洋的主导者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当你想取得一场“非对称战争”的胜利时,一些有悖于常规作战手段的做法,便有机会大行其道。一如在当今世界,宗教极端主义者在军事上毫无胜算时,会将“ 性爆炸”这种非常规手段常规化一样。

就“皇家海盗”一度在英国历史上大行其道这个问题来说,本质与之前我们所分析的那些,英美文明的原生属性有着密切关系(就像极端分子的 性攻击,有信仰上的影响一样)。首先在日耳曼基因的影响下,私掠行为本身并没有道德上的障碍;其次在一个君权受到极大制约,甚至没有成文法制定行为规范的国家,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军事层面,都比中央集权国家更依赖于社会力量的自愿参与。在大陆争霸时,这种做法未必比握紧拳头的集权体系更有效,但在机会无限的大航海时代,这种做法却能 收到全民总动员的功效。

在这个属于“皇家海盗”的时代, 代表性的私掠者当属“弗朗西斯?德雷克”。这位传奇人物一生中曾经多次成功攻击西班牙船队,包括劫掠西班牙在加勒比地区的港口。在履行“皇家海盗”职责的同时,德雷克还历史性的代表英国,完成了一次环球之旅。

德雷克的金鹿号

公元年,德雷克率领五艘船只,由英国西南部的“普利茅斯港”向南出发,开始了他的环球冒险之旅,并于三年后的年9月回到英格兰(德雷克随后被伊丽莎白女王授予皇家爵士的头衔,完成了从海盗到贵族的华丽转身)。今天,在普利茅斯湾中,还有一个以“德雷克”之名命名的小岛,以纪念这位“皇家海盗”为英国所做出的卓越贡献。

应该已经有人注意到了,“普利茅斯”并非 次出现在我们的行文中。之前提到的,五月花号所建立的殖民地也叫“普利茅斯”。在大航海时代,为新发现的陆地复制一个欧洲地名,是一个非常普遍的做法。五月花号上的清教徒们,之所以为他们在北美的殖民点复制一个这样的名字,是因为他们的出发点正是英格兰的“普利茅斯”。

在当时的英格兰,这个位于英格兰德文郡的港口,不仅是英国海上力量的集结地(有造船厂和海军基地),更是新教徒们的聚集地。在这里提到两个普利茅斯的宗教属性,是因为在大英帝国乃至“英美文明”的成长过程中,宗教因素都展现了很强的影响。事实上,出身于新教家族的德雷克,还曾经在年幼之时,跟随其父亲在“雷德克岛”上避难(为躲避宗教之争所引发的叛乱)。

关于“英美文明”的宗教属性问题,将在历史线指向“五月花号”之时再详细解读。现在,还是让我们把视线转回到“皇家海盗”身上。作为“皇家海盗”的代表人物,德雷克的海上事业,算得上是英国在大航海时代初期的一个缩影。接下来,我们将沿着他的足迹,去探究尚处在襁褓中的大英帝国,是如何野蛮生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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