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年书法学录取分数线
白癜风治法 http://baidianfeng.39.net/a_zczz/190812/7375991.html 南京艺术学院年江苏省本科艺术类1小批录取分数线 招生专业 录取最低分 录取人数 艺术史论 (文化分) 20 书法学 (文化分) 10 工艺美术 (综合分) 60 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4+0项目) (综合分) 50 广播电视编导 (文化分) 36 影视摄影与制作 (文化分) 17 录音艺术 74.6(专业分) 14 广播电视编导(中美双向交流项目) (文化分)(语文分) 50 影视摄影与制作(中美双向交流项目) (文化分) 50 舞蹈编导 72.72(专业分) 13 舞蹈表演,其中: 古典舞 80.18(专业分) 9 民间舞 72.09(专业分) 11 昆舞 81.2(专业分) 3 舞蹈学(师范) 67.55(专业分) 8 舞蹈学 70.18(专业分) 10 表演 .2(专业分) 12 播音与主持艺术 .4(专业分) 12 戏剧影视导演 (专业分) 5 戏剧影视文学 (文化分) 11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制片与策划) (文化分) 11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66.15(专业分) 17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 .08(专业分) 5 音乐学(音乐传播) .3(综合分) 15 音乐学(乐器修造) (综合分) 15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 电吉它 61.35(专业分) 2 电贝司(含爵士低音提琴) 88.67(专业分) 1 爵士鼓 83.69(专业分) 2 萨克斯管 68.14(专业分) 5 爵士小号 80.91(专业分) 1 流行键盘 68.01(专业分) 5 爵士钢琴 65.07(专业分) 2 双排键电子管风琴 92.41(专业分) 1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73.38(专业分) 14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75.77(专业分) 10 音乐表演(音乐剧) 78.44(专业分) 1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59.36(专业分) 7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61.1(专业分) 2 音乐学 .08(综合分) 7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其中: 古筝 83.63(专业分) 7 竹笛 85.55(专业分) 1 二胡 80.85(专业分) 6 琵琶 66.74(专业分) 5 扬琴 87.84(专业分) 1 唢呐 82.42(专业分) 1 笙 83.74(专业分) 1 中阮 83.66(专业分) 1 民乐低音 64.43(专业分) 2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其中: 小提琴 72.91(专业分) 3 中提琴 84.56(专业分) 1 大提琴 85.6(专业分) 3 低音提琴 85.52(专业分) 1 竖琴 77.85(专业分) 1 圆号 82.91(专业分) 1 大号 84.52(专业分) 1 小号 72.5(专业分) 2 萨克斯管 77.67(专业分) 2 长笛 67.77(专业分) 4 单簧管 78.32(专业分) 1 双簧管 83.86(专业分) 2 打击乐 86.83(专业分) 1 南京艺术学院年外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招生专业 录取最低分 录取人数 艺术史论 0.(文化分值) 10 书法学 0.(文化分值) 10 工艺美术 .61(综合分) 60 广播电视编导 1.(文化分值) 26 影视摄影与制作 1.(文化分值) 13 录音艺术 68.88(专业分) 6 舞蹈编导 77.56(专业分) 19 舞蹈表演,其中: 古典舞 80.2(专业分) 21 民间舞 78.62(专业分) 23 昆舞 72.4(专业分) 19 舞蹈学(师范) 75.95(专业分) 14 舞蹈学 76.52(专业分) 10 表演 .4(专业分) 19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分) 17 戏剧影视导演 .67(专业分) 7 戏剧影视文学 1.(文化分值) 11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制片与策划) 1.(文化分值) 11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71.92(专业分) 17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 .93(专业分) 5 音乐学(音乐传播) .87(综合分) 15 音乐学(乐器修造) .61(综合分) 15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其中: 电吉它 77.46(专业分) 2 电贝司(含爵士低音提琴) 65.39(专业分) 2 爵士鼓 75.63(专业分) 2 萨克斯管 81.59(专业分) 2 流行键盘 67.25(专业分) 2 爵士钢琴 67.84(专业分) 4 双排键电子管风琴 59.23(专业分) 3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67.17(专业分) 13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79.91(专业分) 3 音乐表演(音乐剧) 80.08(专业分) 1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74.75(专业分) 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72.61(专业分) 1 音乐学 .68(综合分) 2 音乐学(师范),其中: 声乐 .37(综合分) 2 钢琴 .13(综合分) 4 其他器乐 .56(综合分) 1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其中: 古筝 79.49(专业分) 2 扬琴 75.16(专业分) 1 唢呐 72.09(专业分) 1 笙 79.91(专业分) 1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其中: 小提琴 75.43(专业分) 2 中提琴 75.43(专业分) 1 大提琴 79.41(专业分) 1 竖琴 83.08(专业分) 1 圆号 77.24(专业分) 1 长号 84.29(专业分) 1 小号 79.88(专业分) 1 萨克斯管 83.83(专业分) 1 长笛 78.21(专业分) 2 单簧管 75.51(专业分) 1 大管 76.84(专业分) 1 打击乐 88.8(专业分) 1 绘画 .32(综合分) 55 中国画 .26(综合分) 15 雕塑 .89(综合分) 10 公共艺术 .1(综合分) 10 环境设计 .42(综合分) 30 视觉传达设计 .53(综合分) 30 服装与服饰设计 .35(综合分) 15 产品设计 .93(综合分) 29 艺术与科技 .4(综合分) 18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26(综合分) 7 摄影 .69(综合分) 10 动画 .79(综合分) 23 数字媒体艺术 .98(综合分) 20 南京艺术学院年普通本科招生江苏省录取办法: 1、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招收普通类文科和理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分别按文科或理科招生计划数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南京艺术学院艺术类招生专业,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必须有四门(含四门)以上C级(含C级),且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技术科目均须合格。 3、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美术统考专业分),在此综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使用江苏省音乐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师范)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江苏省音乐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音乐统考专业(声乐、器乐)分,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史论、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90%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还须参加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且成绩合格。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对音乐统考成绩合格,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8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舞蹈学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8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8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工艺美术专业,对江苏省美术统考专业分和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均达到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6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表演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5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专业,对省音乐统考成绩合格,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到江苏省对一般本科院校(非30+15)校考专业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两个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14、我校与英国普利茅斯大学联合培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第四学年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赴英国学习。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美术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5、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办外[]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学校的通知》,我校为该项目院校之一,参与项目专业为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90%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还须参加省广播电视编导统考,且成绩合格。 16、我校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四年制)”项目工艺美术专业,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毕业后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文凭。使用校考成绩录取,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7、考生在填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必须按考生本人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的专业填报,如由考生专业填报差错产生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18、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南京艺术学院年普通本科招生外省录取办法: 1、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美术学(文遗研究)、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部分省招收普通类文科考生,具体招生计划以相关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在各省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对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艺术类考生,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 (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史论、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9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舞蹈学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专业,对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在确定录取的专业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两个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5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专业使用新疆美术统考成绩。文化分、新疆美术统考分均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有关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新疆美术统考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面向新疆伊犁州直对口援疆扶贫定向招收音乐学专业考生,专业使用新疆音乐统考成绩。文化分、新疆音乐统考分均达到自治区相应批次有关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绩和新疆音乐统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15号)文件精神,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规定相关专业须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12)考生在填报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必须按考生本人参加校考并取得合格的专业填报,如由考生专业填报差错产生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 (13)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注:A.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B.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14)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校均遵照执行。 3、外省考生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剧、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4、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按时填报高考志愿 (2)如有与各省招生机构公布内容不同的,按各省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往期回顾 1、《年书法高考真题汇编》火热出售中 2、安徽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书法)专业考试简章 3、四川省年普通高等学校书法学专业招生简介 4、教育部公示申报年拟新增书法专业院校,预祝全部顺利通过! 5、全国高校年书法学专业本科招生数据汇总及政策分析 长按识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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